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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案例

当事人服务平台网上立案流程


当事人 服务平台网上立案 流程

(当事人 服务 平台仅对 民商事立案申请 开放

 

→ 进入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” http:// www.hshfy.sh.cn

→ 点击 导航栏右侧“诉讼服务”板块,在“诉讼服务”板块中点击当事人服务平台

→ 阅读《网上立案 特别提醒事项 须知》 ,点击进入网上立案系统

→ 选择案件管辖法院

→ 注册申请实名账号

→ 输入申请 人基本信息 (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住址 、联系方式 、证件号码等) ,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

→ 输 入案件基本信息(原告 身份信息 、被告 身份信息 、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 )

→ 上传证据目录及 证据材料

→ 点击 递交 立案 审查申请, 当事人可 凭申请编号和密码查询案件进程

→ 立案法官 会 在 五个工作日内 予以 答复 :

    立案法官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,答复同意立案 。 立案法官与当事人在线预约现场办理时间,当事人带好相关起诉材料及诉讼费至法院现场 办理立案手续。如果 在预约 的时间无法前来, 当事人 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预约另行安排。逾期不来,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立案申请,原申请立案信息将不予保留。

    立案法官认为诉状形式不符合条件或缺少证据材料的,在线告知补正材料。限期内当事人补正材料后,可重新进入审查程序;限期内 未 补正材料, 视为撤回此次申请 ;拒绝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 合 要求的, 当事人 应 通过邮寄或现场立案方式 将材料递交至法院 ,由 立案法官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。

     立案法官认为不 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;当事人对该释明有异议的, 当事人应通过邮寄或现场立案方式将材料递交至法院 ,由立案法官裁定不予受理。

     在法定期限内立案法官不能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,先行立案。